半夜醒来,发现身旁的位子是空的,季漓疑惑地坐起身,披上睡袍,赤着脚轻声离开卧房。她先走到婴儿房,却没发现丈夫的身影,她在婴儿床前停下,看着女儿睡得流口水,忍不住在她额上印蚌吻,疼爱地摸摸女儿富有弹性的圆润脸颊。为她盖好小被子,季漓才离开往楼下走,书房的门缝泄出灯光,她拉了下睡袍,轻轻推门而入。一听见开门声响,原本站在落地窗前沉思的曹煜风转过头来,在瞧见妻子时扯了下嘴角。“怎么起来了?”她微笑地指了下头顶。“你一不在,我的雷达就响了。”他扬起笑。“倒还不知道你有这能力。”她走到他身边。“怎么了,失眠?”“也不是,半夜醒了就下来看看东西,喝点酒。”他晃了下手上的杯子,听着冰块清脆的敲击声。“半夜喝酒不好。”她说道。“好吧,那就不喝了。”他微笑地说:“你去睡吧,小心明天没精神。”“你担心你吧!我可是闲闲没事的家庭主妇。”她拿走他手上的杯子。“走吧,大老爷,该睡了,小心变熊猫眼。”他叹口气。“是,老婆大人。”他让她拉着上了床。“躺着,把衣服脱了,我让你很快睡着。”她推他躺下,示意他趴在床上。他微微一笑,明白她要做什么,每次他失眠时,她总会跨坐在他背上,帮他按摩。“等我一下。”她点上薰香灯,手上涂了一些按摩油。“好,放松。”她跨坐在他腰背上,开始按摩他的脖子跟肩膀。他闭上眼,感觉她有力的手劲在他紧绷的颈肩按着,试图松开他的肌肉,但他知道他失眠并非因为身体的疲劳与紧绷,而是心理因素今天他遇见了以前的恋人──江颖虹。他以为他们不会再见面,起码不是在他们分手后的这两三年,毕竟她曾说过她短时间内不会回台湾,甚至暗示她有可能一辈子都待在国外。但他又有什么资格说她?他也曾以为分手后这几年不会和其他女人发展认真的情感,结果他竟然结婚了,还生了一个女儿。说起来这一切都是意外,他与季漓从以前就是朋友,他一直很喜欢她,不是那种男女朋友的喜欢,而是朋友的欣赏与喜欢,她一直很有主见,也很理性聪明。他们是大学联谊时认识的,当时他对联谊并没有多大兴趣,只是主办人是他高中的死党,他纯粹是看在死党的面子上去凑人数的。而季漓则是陪着同学去的,她不像一般女生娇滴滴的,喜欢撒娇,偶尔耍个任性,她一直都很理智,跟她说话很舒服,但他对她一直没有来电的感觉,就是朋友。后来办校外活动时,偶尔会看见她,两人总会聊上几句,没有特别维持友谊,但两人还满有缘的,大学毕业后,两人的公司竟在同一栋大楼,从那时起才比较常见面。一直到跟江颖虹交往后,两人才又变得陌生,因为江颖虹不喜欢他有所谓的红粉知己,虽然他与季漓没有任何私情,但女人是不听这些的,所以他后来跟季漓就比较少联络了。巧的是几个月后季漓也离开了原本的公司,两人几乎断了音讯,直到三年后两人在街上偶然巧遇,当时他跟江颖虹已分开一年多,难得遇上她,就去喝了几杯酒,互相聊聊近况。之后他只要有空就会去找她,偶尔两人也会出来看个电影或展览,他喜欢这种没有负担的关系。直到他后来从死党叶文均口中得知当年联谊时季漓就对他有好感,只是碍于她不好意思主动追求,也不知怎么追求,才无疾而终。当下他很震惊,他一直不知道这件事,该说是季漓隐藏得太好,还是他太迟钝?后来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,只能说是鬼迷心窍,他竟跑去向季漓求证。这其实很不符合他的个性,他不是冲动型的人,更何况他若是对她没有意思,再怎么说还是应该保持沉默,假装不知道这件事,但他却跑到她面前向她求证。她很尴尬,但没有闪躲,点了点头,脸涨得通红。他结了婚,两人的婚姻生活就像他们交往的过程一样,非常顺利、无风无浪,他也喜欢这样平稳的生活,直到今天再次遇上江颖虹“怎么了?”他回过神。“什么?”“你在皱眉。”她俯身亲了下他的颧骨。“在烦什么?”精油的香气及她的香气围绕在鼻间,他睁开眼,拉开一个微笑。“没有,你继续按,我觉得好像放松一点了。”“是吗?”她直起身,继续在他身上按着。他试着让脑袋放空,不去胡思乱想,季漓在某方面总是能看穿他,如果他不想自找麻烦的话,最好乖乖把脑袋放空。不到五分钟,他已从原本的焦躁转为放松,呼吸也逐渐变得深沉而规律,季漓轻巧地由他身上下来,微笑地在他身边躺下,手指抚过他好看的眼与眉,他动了下,她赶忙缩回手,深怕吵醒他。半梦半醒间,他的手跨过她的腰,身子一侧,将她揽到身边,她微笑地闭上眼,试着入睡,大约十分钟后,她听到他的梦呓,起初她并没有留心听,因为都是些语意不清的呢喃,直到他清晰地说出两个字──“颖虹”她的血液瞬间凝结成冰。翌日。曹煜风一如以往,准时八点半走进办公室,才刚坐下,手机就响了,是陌生没见过的号码,他按下通话键。
“喂?”对方沉默了一秒。“是我颖虹。”曹煜风拉了下领带,眉心轻蹙。昨天两人在街上偶然遇见,曾互换名片他扯了下嘴角,自出社缓筢,他的手机从没换过,两人交往时,他的手机也是这个号码,她若有心,即使没名片也能打给他。“打扰到你了?”“没有,我刚进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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