吵
慕紫继续询问。
「刚才检察官问你的时候,你说你在陈家做了一年半,对陈北岸、蔡欣两人很熟悉,不可能认错,对吗?」
女佣点了下头,「……是、是的。」
慕紫接着道:「那么你应该知道,陈北岸脸上有一小块疤痕,你现在能指出来具体在哪个部位吗?」
女佣下意识去看被告席上的陈北岸。
慕紫走动一步,挡住她的视觉,微笑着道:「证人,请看着我的眼睛,告诉我答案,好吗?」
女佣尴尬,轻轻摇头:「我不知道……」
「在他的下巴左侧,有一小块疤。」慕紫笑了下,又问,「他耳朵上有颗黑痣,你知道是哪边耳朵吗?」
女佣抿紧唇,再次摇头。
慕紫替她回答:「右耳。」
「反对!」检察官忍无可忍,起身道,「被告身上这些细小的特征与案件无关!就算是交往多年的朋友,也未必清楚我们身上哪里有痣、哪里有疤!不能因此否定证人对被告的指认!」
慕紫冷然回视检察官:「证人看到行凶者的时候,行凶者正开门逃走,前后时间最长不超过15秒,仅仅15秒!仅仅是背影!证人却在报警时言辞确凿的说陈北岸杀死了蔡欣!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怀疑?
事实上,证人根本没有看清行凶者!她只是因为听到了争吵声,而后看到一个体形近似陈北岸的男人背影,所以在惯性思维下,认为杀死蔡欣的人是陈北岸!」
慕紫说完,看向法官:「法官大人,这名证人虽然在陈家做事有长达一年半的时间,但事实上,她只是负责午饭和晚饭,大部分时间在厨房或是自己休息的房间,而我当事人陈北岸先生,与死者蔡欣女士感情不和,一年中近乎一半时间处于分居状态,证人对我当事人根本不算熟悉,仅凭一个背影就指证我当事人谋杀,是不合理的!我恳请法庭将该证人的证词从记录中删除!」
「衣服!」检察官愤然道,「女佣看到陈北岸穿着黑色的西服逃走,警察抓到陈北岸时,他身上穿的就是一件黑色西服!」
「哦,黑色西服是吗?」慕紫转身望向旁听席,「一、二、三……七、八……好吧,我数不清了,今天穿黑色西服的男士真是多啊,我们可以看到,陪审团里也有两位男士穿了黑色西服,good!很帅不是吗?这实在是一件百搭的衣服!」
检察官脸色铁青:「反对辩方公然嘲讽!」
「嘲讽?」慕紫失笑,「我想提醒检察官,你今天穿的衣服,也正是这样一件黑色西服!仅凭一个15秒的匆忙背影,一件黑色西服,就要控告我当事人谋杀?检方是否存在藐视法庭罪?」
砰、砰、砰!
法官敲响法槌,年迈而肃穆的脸上露出不虞,「如果你们需要的话,我可以宣布休庭半小时,等你们吵完了再开始?」
「抱歉。」检察官脸色难看。
「对不起。」慕紫从善如流。
「证人证言允以保留,但我会提醒陪审团,在评议案件时考虑该证言的有效性。」法官看着慕紫,沉声问道,「辩方是否有其他有价值的证人或证据?」
「是的,法官大人。」慕紫微笑着道,「我想询问控方证人,张肃铭警官。」
砰!法官利索的敲了下法槌:「请证人出庭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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