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忍冬说,“只要是蔬菜都可以买一点,但分量不要太多,两天吃得完的就好。我们的冰箱太小,放不了东西。”
“两天吃不完又要上班,太浪费。”
程有麒拿着把青菜,一脸肯定地说。
“放心冬哥,买菜的事交给敬书。他很会拿捏的,又会讲价又会荤素搭配。”
有麒说的很对,今天买菜都是敬书在“打头阵”,无论是与摊主的“唇枪舌战”,还是对瓜果蔬菜的挑选。
而程有麒和白忍冬,则表现得呆若木鸡,只是紧跟在他身后帮忙提东西。
就像个“老父亲”带着他的两个傻儿子。
第65章 四年的矿区生活,两年的躺平
三个人一起逛街买菜时,程有麒不是来黏白忍冬了,而是去黏敬书。
程有麒的一只手,总是轻轻的拉着敬书外套的衣角,就像敬书的小尾巴一样,敬书钻去哪里看东西,他就跟到哪里。
敬书把买到的东西交给他提,程有麒开心地接过来,脸上洋溢着兴奋和快乐。
就是因为看到了这些,白忍冬才觉得程有麒对他和对敬书,大概是一样的。
因为有麒他很喜欢敬书所以就黏着敬书,等敬书走了,他估计只能黏我。
白忍冬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感到无奈。
不考虑家庭情况,能和像敬书这样会买菜的男人结婚过一辈子,其实也不错。
现在的白忍冬完全没什么追求,他觉得人无法就是那两样,吃饭和睡觉。
这两件事只要解决了,就可以躺平。
虽然白忍冬对何敬书,不会产生其他特别的情愫,但是他对敬书的脾气性格,还有为人处事,倒还算挺欣赏的。
程有麒拎着大袋小袋,收获满满地说。
“冬哥不瞒你说,以前我每星期最开心的事情,就是和敬书逛农贸市场。”
白忍冬笑话他说,“你消失不见的腹肌,估计就是敬书帮你给磨平了的。你和敬书在一块,竟是顾着吃了吧!!”
程有麒有些心虚地说,“嗐!敬书根本不会炒菜!除了…煮美味的火锅…”
“还有,敬书真的超级会买菜!”
耳朵很尖的敬书,听到程有麒把他夸得过头了,马上笑着说道,“会买菜算什么本事,会种菜那才是真的厉害!!”
程有麒也目光炯炯地赞叹道。
“我也觉得会种菜好牛批!!”
三个人大概逛到了大中午,肚子饿得咕咕叫了,才把所有东西都买齐。
不知道是不是无意中,听到程有麒说,会种菜才牛批,白忍冬竟然悄悄地在农贸市场的种子商店,买了几包菜籽。
白忍冬有些不服输地想到,我白忍冬矿都能挖,就不信我还种不了菜!
其实白忍冬毕业后的第一年,是从事了本专业的工作的,也就是去挖矿。
只是那段经历,他不愿意对人提起。
所以之前程有麒问他,他才会说,从来没有挖过矿。
按时间顺序梳理一下,冬哥二十一岁大学毕业之后到三十岁时的经历是这样。
挖过四年矿,而且是一线作业。
在荒无人烟的地方,生活也很艰苦。
白忍冬从来没有和任何人,开始过一段感情,但是他曾经也心有所属过。
但是那些无疾而终的暗恋,也深埋在了荒漠黄沙中的无人矿井机里,埋进了尘封的记忆中,算不得什么伤心往事。
反而因为种种误会,显得有些滑稽。
后来又进过传销组织,并且是在白忍冬已经意识到那是传销之后,还蹭吃蹭住了几个月,很短暂的摆烂,几个月大概。
意志消沉的白忍冬,非但不主动报警,还蹭吃蹭住,被怀疑是传销团伙。
传销组织落网之后,白忍冬被当成犯罪嫌疑人,在看守所关了一段时间。
从看守所出来以后,也就是大学毕业的第五年,那时白忍冬二十六岁。
二十六岁的白忍冬又因为妹妹的事,由于“故意伤害罪”,进去做了一年牢。
二十七岁二十八岁时,在影视外包公司上班,那时学到了不少吃饭的本领,直到他身边的一位同事猝死而选择离职。
后来开着车到处转悠,又到小城市躺平了两年。前后做了四年影视剪辑相关工作。两年在公司,两年自由职业。
上星期,找到了一份剪辑师的工作,回到了每天上班的状态。
转眼已经三十岁,真是岁月不饶人。
第66章 梦到和小狗亲亲流了超多口水
今天大概是天气转暖,中午开车回来时,一路上都是暖烘烘的大太阳。
中午买菜回去之后,何敬书在电饭煲里煮了三人份的饭,白忍冬随便炒了两小菜,就叫他们两个过来准备吃午饭。
程有麒打开锅边盛饭边说,“幸亏早上吃了半个春卷,不然早饿晕了。”
敬书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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